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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東西有點沉悶,如果有喝下毒藥的覺悟的話.......我也不會跟你一起生活下去的XDDD
姆...前陣子因為舉辦SH茶會的機緣,跟多方國民有所交流,對於喜歡藝人的方式,
不得不說有深刻的感受到不同地區有著不同的差異。

源由是出自前幾天的一個爭議,大概只能說是大家對於藝人喜愛的方式不同吧?
所以思考了一下,也想說說自己對於"喜歡藝人的方式"的一些意見...

大部分的粉絲嘛~會喜歡一個藝人不外乎就是覺得漂亮好看,或是唱歌好聽,深奧一點的,
也就覺得音樂做得好,真的要說很深入的喜歡藝人的"這個人",應該是少數,
畢竟演藝界嘛~很多東西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都不知道。

拿倒楣的REVO來舉例,如果說陛下的溫柔什麼的都是角色設定,本人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我不會覺得意外,畢竟是演藝界。可是我還是會很傷心...但這又是另一回事。

所以不管是喜歡這個人的個性還是音樂還是唱歌甚至是臉,這都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你有沒有為了這個你喜歡的人而付出(花錢)。
這是赤裸裸,明明白白對藝人的支持,也是他的命脈。少了這個付出,管你愛他愛得死去活來的,
他終究無法生存,只因為他沒有收入無法持續演出。

那麼,只要有了這份付出,說白了點,你要用什麼方式喜歡這個藝人,
這就是你自己的事情,別人管不著,也沒立場管你。
哪怕你只是喜歡他的歌,他的臉,甚至你只是喜歡他臉上的那副墨鏡,
那也都是你的選擇。請不要在乎他人的指點,大大方方的喜歡下去吧。

只要你持續的付出(花錢),並希望他能繼續在業界發光發熱下去。
(至於他能不能真的發光發熱,這就是看大家付出的多少來決定了)

如果哪天,真的沒興趣了,不喜歡了,忽然覺得那副墨鏡很礙眼,不要戴還比較好的話,
那就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雲彩吧,青菜蘿蔔,總是各有所愛,
自己看不上眼的墨鏡,總有人會喜歡的。
但是如果還繼續指著對方嫌棄墨鏡很礙眼,那就有點超過了。

說到底,也許那些心心念念,不停指著墨鏡嫌棄的人,比起乾脆放下墨鏡的人,
對墨鏡的喜愛更加難易割捨吧?
覺得墨鏡不夠好,又捨不得放下,只好用這種方式來表達難過。

但是,就算只是喜歡他的臉或是那副墨鏡,好像也沒甚麼好說的,
上面說了青菜蘿蔔各有所愛,要不然秋元康也不用費盡心力弄來一百多個少女讓大家皆大歡喜了。

雖然我也很喜歡其中幾位成員,但平心而論,這些少女唱歌比不上專業歌姬,要演技也比不上知名演員,
要音樂?根本不是她們自己做的,還不是一堆人喜歡?
誰叫那些少女們一站出來就可愛到讓人受不了?可愛到忍不住就把錢拿出來鞏固少女的王國。


說到少女們就忍不住想跑題了...總之,我只是覺得,只要對喜歡的藝人有付出,有支持。
對於喜歡藝人的方式,實在沒必要互相否定的。
都這麼沒名氣的團了,粉絲們還要分你是喜歡音樂的,我是喜歡臉的,
他喜歡的是那副墨鏡,跟本人沒關係的......這些分裂,對藝人都只是傷害,而不是加分。

如果真的看不慣,那自己就沉默吧,只是別人也有喜歡的權利,這一點是要互相尊重的。
然後多花點錢,好好鞏固自己喜歡的王國還比較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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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火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